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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发改字〔2025〕52号
各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县中小学学生装收费行为,加强公办中小学代收费管理,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临沂市教育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临教实字〔202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收费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中小学学生装按照服装类型和面向对象,实行分类政府指导价管理。
小学:夏季校服每套不高于75元,秋季校服每套不高于85元,冬季棉服每套不高于200元;
初中:夏季校服每套不高于80元,秋季校服每套不高于95元,冬季棉服每套不高于210元;
高中:夏季校服每套不高于85元,秋季校服每套不高于105元,冬季棉服每套不高于220元。
二、相关规定
(一)本通知规定学生装费标准为最高限价标准,有关单位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按照“质优价宜”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学生装具体价格(招标价格低于最高限价时,以招标价为准;招标价高于最高限价时,执行最高限价)。
(二)学生装订购坚持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学生装式样要保持连续性,减少家长重复支出,学生不要求更换的,学校不得强制更换。中标学生装款式、面料辅料、质量标准、采购合同及生产企业资质等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满足学生调换、更新需要。
(三)学生装收费属于代收费项目,是学校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其收入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收费资金。
(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明白纸等将学生装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莒南县学生装最高限价标准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莒南县财政局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莒南县学生装最高限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