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莒南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已于2019年8月30日印发,为更好让大家理解《实施细则》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
2019年7月26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结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当前简政放权、权责明晰等形势和要求,特制定本细则,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进一步简政放权、明确职责,切实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细则的制定和实施,鼓励和引导公共资源交易从业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保持良好信用,也有利减少相关各方的廉政风险。为此结合我县实际,参照外地先进经验做法,起草本《细则》,并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对必须招标、可以不招标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县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操作,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积极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统一平台体系。允许和鼓励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二)强化平台公共服务定位。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定位,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服务。按照国家、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设施和服务标准化水平。
三、《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
一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对实施细则开展一次宣贯培训活动,以便细则能够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
二是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相关管理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
三是相关单位和人员对细则实施过程中相关问题和建议可以随时咨询县住建局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四、适用范围、期限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县境内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