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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依据:1.《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等。
2.《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十条等
抽查对象:流通领域商品经营市场主体
抽查内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商品经营柜台、购物平台等履行经营者主体资格审查登记义务情况。
抽查方式:随机摇号
抽查频次:每年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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