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臧祝文代表:
感谢臧祝文代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38家。其中,民营定点医疗机构17家,占比44.7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省、市医保部门相关文件要求,莒南县医保局从服务参保群众入手,严格履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严格落实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协议管理等各项工作要求,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准入,进一步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最后,衷心感谢臧祝文代表一直以来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更好的为参保患者服务。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医保局722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