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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大店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大店镇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大店镇文昌路55号),邮编:276612,邮箱:jnxddz@ly.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9-781308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涉及重点工作推进、日常工作动态、乡村振兴等信息予以及时公布,现公布大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大店镇主动公开信息数181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3条,本级文件信息1条,会议公开信息3条,镇街信息147条,重点领域涉及社会救助2条、社会福利1条,社会保险2条,乡村振兴11条,组织管理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大店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2023年相比减少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大店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网站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完善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制度原则,对于发布的各类人员花名册、补贴清单等重点内容,严格审查个人隐私等涉密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合法性。
(四)平台建设。大店镇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突出做好教育、医疗、养老、救助、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加强信息回应,及时跟进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信息培训会议等。二成立大店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担任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由党政办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由党委秘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及时修改错敏信息,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提升发布内容的质量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日常公开为主,创新较少;二是对服务群众力度不够。部分公开的信息专业性较强,群众获取需要的信息较为困难。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结合本镇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优化各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做到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内容质量,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培养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4年依申请公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落实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促使政务公开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大店镇共办理人大建议0件,办理政协提案1件,内容主要涉及道路交通领域。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代表(委员)的个人公开意愿,共公开发布政协提案答复1条。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利用便民服务中心,通过在各业务窗口摆放宣传手册、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法规等方面公示和解读。优化升级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了多功能触摸查询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代办指南、办理进度查询、业务自助办理等便民服务。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事项
年度报告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无其他有关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