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联动调整我县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黑人巨大videos精品_亚洲精品色情影片_久久精品一区二区免费播放_国产成_人_综合_亚洲_国产

黑人巨大videos精品_亚洲精品色情影片_久久精品一区二区免费播放_国产成_人_综合_亚洲_国产

欢迎访问莒南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联动调整我县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文号: 莒南发改字〔2025〕55号 成文日期: 2025-09-05
发布日期: 2025-09-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发改字〔2025〕55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管道天然气采购价格变动情况,经县政府十八届第69次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我县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二、销售价格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继续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一)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以内,销售价格由2.45元/立方米上调至2.6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300-420立方米(含420立方米),销售价格由2.94元/立方米上调至3.12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超过420立方米,销售价格由3.68元/立方米上调至3.90元/立方米。(一、二、三阶梯气价按照1:1.2:1.5的比例确定。)

(二)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因不具备参与集中供热条件,经专营单位同意采用天然气独立采暖壁挂炉取暖的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在0-900(含)立方米之间,销售价格由2.45元/立方米上调至2.6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在900-1200(含)立方米之间,销售价格由2.94元/立方米上调至3.12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超过1200立方米,销售价格由3.68元/立方米上调至3.90元/立方米。

(三)阶梯执行周期和方式。以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后付费抄表结算用户,按燃气经营企业年度内累计抄见气量执行阶梯气价;预购气的卡表用户按用户年度累计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

(四)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对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气、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气等,不包括采暖锅炉用气),用气价格按调整后的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每立方米2.86元,不执行阶梯价格。

三、相关配套政策

(一)多人口家庭用气政策。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60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用户应持法定有效证件到燃气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审核确认后次月执行。

(二)低收入家庭用气政策。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第一阶梯气价暂不进行联动调整,继续按每立方米2.20元执行,年用气量超出第一阶梯用气量的部分,执行调整后的普通用户价格。

(三)燃气经营企业相关责任。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规定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2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期间如遇上级价格政策调整,按照新规定执行。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