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有关统计制度。拟定全县有关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经济循环账户,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