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一、起草、审核、编印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材料等,办理本部门文件收发、来电、综合数据的汇总、上报,掌管本单位及主要领导印章,承办保密、档案、大队内网管理,会议、会务工作。 二、按照大队主要领导及省厅、市局、支队要求,下达动态交通管理指示和指令,开展各类警情、突发事件、恶劣天气下的应急指挥调度。 三、编写大队综合工作信息和简报等,并上报省厅、市局、支队。 四、城区固定交通技术监控非现场执法抓拍工作的组织、管理、审核;城区道路视频监控、智能卡口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及应用。 五、交警系统公安网络规划、建设、管理及网络安全管理,交管业务系统数据库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122接警工作。 七、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