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一、组织学习、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大队民警进行法制教育培训; 二、协调政法系统及其他部门为本大队执法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 三、对本大队办理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对所涉及的复议、诉讼、听证等提供法律支持; 四、协调、组织本大队相关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核会商; 五、负责对本大队执法质量进行监督考评; 六、对本大队执法办案进行系统性监管(执法监管分中心日常运行,办案场所、涉案财物保管场所、案卷保管场所等的巡查监督,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使用等);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